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YY 0068.4-2009等7项行业标准修改单
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 2023-08-30 15:52 次浏览 大小: 16px 14px 12px
医疗器械注册咨询 据国家药监局2023年8月25日关于发布YY 0068.4-2009《医用内窥镜硬性内窥镜 第4部分:基本要求》等7项行业标准修改单的公告(2023年第107号) YY 0068.4-2009《医用内窥镜硬性内窥镜 第4部分:基本要求》等7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已经审定

 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据国家药监局2023年8月25日关于发布YY 0068.4-2009《医用内窥镜硬性内窥镜 第4部分:基本要求》等7项行业标准修改单的公告(2023年第107号)

  YY 0068.4-2009《医用内窥镜硬性内窥镜 第4部分:基本要求》等7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修改单已经审定通过,现予以公布。标准修改单内容及实施日期见附件。

 附件1:

  YY 0068.4-2009 《医用内窥镜硬性内窥镜第4部分:基本要求》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

  (与GB 9706.1-2020同步实施)

  一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:

  “……

  GB 9706.1-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∶安全通用要求(IEC 60601-1:1988,IDT)

  GB 9706.1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∶内窥镜设备安全专用要求(GB 9706.19-2000,idt IEC 60601-2-18:1996)

  ……

  GB/T 19633-200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(ISO 11607:2003,IDT)

  ……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2005年版二部”

  修改为:

  “……

  GB 9706.1-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

  GB 9706.21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-18部分:内窥镜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

  ……

  GB/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(所有部分)

  ……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”。

  二、6电气安全中:

  “硬性内窥镜应该满足 GB 9706.19中适用的要求。

  ……试验方法按GB 9706.1-2007中 20.4的方法进行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硬性内窥镜应该满足GB 9706.218中适用的要求。

  ……试验方法按GB 9706.1-2020中 8.8.3的方法进行。”

  三、10.2 无菌提供产品中:

  “无菌检查的试验方法,可采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2005年版二部的方法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无菌检查的试验方法,可采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的方法。”

  四、11 包装中:

  “对于无菌提供的产品,包装应符合GB/T 19633—2005 的要求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对于无菌提供的产品,包装应符合GB/T 19633的要求。”

  附件2:

  YY 0649-2016《电位治疗设备》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

  (与GB 9706.1-2020同步实施)

  一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:

  “GB 9706.1-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(IEC 60601-1:1988,IDT)”

  修改为:

  “GB 9706.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”

  删除“GB 9706.15-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1-1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: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(IEC 60601-1-1:2000,IDT)”

  “YY 0505-201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-2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: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(IEC 60601-1-2:2004,IDT)”

  修改为:

  “YY 9706.10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-2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: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”

  二、3 术语和定义中:

  删除“3.2 应用部分 applied part

  治疗时与患者接触或可能接触的部件,包括局部治疗头、治疗垫、全身治疗用的治疗毯、治疗褥垫、椅子、脚踏板等及靠近前述部分可能与患者接触的输出电缆等。”

  三、4.14 安全要求和5.13 安全要求中:

  1. 将4.14中的“4.14.1 总则 设备应符合GB 9706.1-2007的要求。……输出部分必须有适当防护,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,不得触及输出带电部分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设备应符合GB 9706.1的要求。”

  2. 将5.13中的“按GB 9706.1-2007及4.14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按GB 9706.1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。”

  四、4.15 电磁兼容性和5.14 电磁兼容性中:

  1. 将4.15中的“根据通用标准,除下述内容外,并列标准YY 0505-2012适用。……额定输入电流超过每相16A的电位治疗设备,免予表210规定的试验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设备应符合YY 9706.102的要求。”

  2. 将5.14中的“按YY 0505-20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按YY 9706.10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”

  附件3:

  YY/T 0322-2018《高频电灼治疗仪》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

  (与GB 9706.202-2021同步实施)

  一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:

  “GB 9706.1-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(IEC 60601-1:1988,IDT)”

  修改为:

  “GB 9706.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”

  “GB 9706.4-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-2部分: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(IEC 60601-2-2:2006,IDT)”

  修改为:

  “GB 9706.202-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-2部分:高频手术设备及高频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”

  删除“GB 9706.15-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1-1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: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(IEC 60601-1-1:2000,IDT)”

  “YY 0505-201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-2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: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(IEC 60601-1-2:2004,IDT)”

  修改为:

  “YY 9706.10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-2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: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”

  二、5.11电磁兼容性和6.12电磁兼容性中:

  1. 将5.11中的“除下述内容外,并列标准YY 0505-2012和GB 9706.4-2009第36章适用。……对于测试模式参数的确定,应从高频电灼治疗仪的运行模式、典型输出功率等因素来确定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治疗仪应符合YY 9706.102的要求及GB 9706.202-2021中第202章的要求。”

  2. 将6.12中的“按YY 0505-2012及GB 9706.4-2009中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按YY 9706.102及GB 9706.202-2021中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。”

  附件4:

  YY/T 0718-2009《眼科仪器 检影镜》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
      (与GB 9706.1-2020同步实施)

  一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:

  “GB 9706.1-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(IEC 60601-1:1988,IDT)”

  修改为:

  “GB 9706.1-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(IEC 60601-1:2012,MOD)”

  二、6 随附文件中:

  “c) GB 9706.1-2007中 7.8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;”

  修改为:

  “c) GB 9706.1-2020中 7.9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; ”

  三、7标记中:

  “c) GB 9706.1-2007标准中所要求的标记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c) GB 9706.1-2020标准中所要求的标记。”

  附件5:

  YY/T 0763-2009 《医用内窥镜照明用光缆》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
       (与GB 9706.1-2020同步实施)

  一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:

  “GB 9706.1-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(idt IEC 60601-1:1988+A1:1991+A2:1995)”

  修改为:

  “GB 9706.1-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”

  二、4.7 标记中:

  “光缆上应具有GB 9706.1-2007中6.1规定的BF型分类标记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光缆上应具有GB 9706.1-2020中7.2.10规定的BF型应用部分标记,标记应符合GB 9706.1-2020中7.2的要求。”

  三、5.12 电介质强度试验中:

  “按照GB 9706.1-2007中4.10的规定进行潮湿预处理,再按GB 9706.1-2007中20.4的规定进行试验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按照GB 9706.1-2020中5.7的规定进行潮湿预处理,再按GB 9706.1-2020中8.8.3的规定进行试验。”

  四、5.13 标记的检查中:

  “按照GB 9706.1-2007中6.1的规定进行试验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按照GB 9706.1-2020中7.2的规定进行试验。”

  附件6:

  YY/T 0994-2015《磁刺激设备》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
        (与GB 9706.1-2020同步实施)

  一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:

  “GB 9706.1-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GB 9706.1-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”

  二、4.13.2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中:

  “GB 9706.1-2007中6.1,做如下修改:

  p)输出

  替代:

  ——磁感应强度;

  ——输出频率;

  ——脉冲宽度。”

  修改为:

  “GB 9706.1-2020中7.2.2,做如下修改:

  增加:

  ——磁感应强度;

  ——输出频率;

  ——脉冲宽度。”

  附件7:

  YY/T 0719.4-2009《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4部分:抗微生物防腐有效性试验及测定抛弃日期指南》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:

  (自发布之日起实施)

  将本标准中的“黑曲霉”修改为“巴西曲霉”。

        深圳鸿远医疗器械咨询, 是一家技术专业的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服务公司,专业为广东省及全国各地(西安、四川、重庆、成都、武汉、湖北、郑州、山东、山西,江苏、浙江)等地区的医疗器械生产、销售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。鸿远医疗器械咨询专业专注于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、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代办理咨询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代办、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代办理、代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、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代办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、进口医疗器械注册、CE认证、ISO13485认证、FDA注册、FDA认证、临床试验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体系建立与过程确认文件建立(ISO9001, ISO13485, GMP, CE,QSR820,CMDCAS);产品技术要求制订、技术文件、临床试验及免临床同类产品对比资料编写、注册资料编写辅导、电磁兼容预测整改、医疗器械广告批文申报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办理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司,欢迎您咨询与合作! 联系方式:电话同微信/13828736093